第一次出庭(2001,4,27)

    这天突然天降大雨,早上出门后按惯例朝学校驶去,嘴里还哼唱着张学友的" 纽约的司机驾着北京的车" 。突然前面两辆车停了下来,这可是不该停的地方啊,正想着,车身猛地一震,然后听见两声响,我又跟着抖动了两下。由于没经验,不知道是撞车了,还猛踩油门想往前开,可怎么也动不了。车内的后视镜,观音菩萨的护身符都给撞掉了,下车一看,排气管给撞到后轮子里卡住了,难怪走不了。后面一连串三辆车都给撞了个稀烂,司机全是女的。原来汽车这么不经撞,几乎一地都是零部件,我的车伤得最轻,不禁大为失望。近来这车毛病不断,总想着给人撞一回,弄个Total Lost,赔我个3千5千的,好不容易逮着机会了,可这些女人真不争气,全赔是没指望了。警察来了后问了一下情况,四名司机各自记下对方姓名和保险号,分清责任后,人手一张传票,一个月以后上庭,我这没责任的也得去,作证人。因为急于用车,自己先去把车给修了,后来才知得先到保险公司去估价,浪费了大赚一笔的机会,不过也不错,赔了1500,除去修车的,还净挣1000刀,因为的的车身给擦破了一片,我也懒得去修了。后来又有人劝我去告他们,说不定还可捞上一笔,不过先得到医院检查一番。我一想太麻烦,况且我也没什么事,就饶了她们吧。美国的办事效率倒很高,撞车不到一星期,赔款已到了银行帐号上了。
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一个月以后,我31岁生日这天,生平第一次上法庭,却想不到是在美国,也好,见识见识美国的司法制度。原以为是很庄严的地方,没想到象菜场,一大堆人闹闹哄哄地挤在一间小房里。麻雀虽小,五赃俱全,有法官,书记,左边一排作证的交警,右边一排估计是陪审员。一刻钟一个案子。轮到我们这个Case了,上去一看,原来证人就我一个,不禁慌了起来,人家万一翻脸不认,这么多洋鬼子对我一个乡巴佬,岂不吃亏。上去后首先得举右手宣誓不得作假供,有些人还得对圣经发誓,我则免了。然后工作人员给我几辆汽车的模型,法官大人让我讲述一下当时的经过,于是只好照办。可能是我英语不好,词不达意,几次被要求重说一遍,感觉满堂的人都用同情的眼光看着我,于是很是着急。更怪的是,书记员是聋子,擅长通过观察口型来记录你所说的,我就不信我情急之下甭出的"所以" 她也能观察出来。好在肇事者坦白承认自己的过错,没有多费口舌,就这样匆匆忙忙完成了我的第一次上庭。出来后感觉自己倒象罪犯,哪里象是去作证那样理直气壮。唉,真是虎落平阳遭犬欺啊。